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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高考加分政策

时间: 文桦2 高考资讯

  高考加分政策是我国高考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自开始时期不被人们重视,到其后的理所当然,随后的小范围议论,再到如今的全民关注,每一个阶段都无不与中国的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6湖北高考的加分政策。欢迎阅读与参考!

  2016湖北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湖北2016年高考六类考生可获加分

  近日,湖北省招办发布湖北省2016年高考加分优录政策,六类情形考生可获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

  6、农村独生女考生。具体加分分值,待省招生委员会出台相关文件确定。

  此外,还有三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获高校优先录取。与2015年相比没有变化。

  湖北省招办提醒,符合加分、优录政策的考生,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相关的申请流程,详情请见湖北招生信息网。

  湖北农村独女高考加分或取消

  近几年来,我国高考加分项目逐渐减少,其中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有5个,但各地还有一些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清理高考加分项目。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项目可能面临取消。

  2018年地方性加分项减至35个

  一直以来,高考加分一直备受关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近日对外表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实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今年已按要求全部调减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4年的95个减少到2018年的35个”,减幅达63%。

  去年12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地方性加分中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项目也取消。

  《意见》还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教育袁贵仁在今年3月也曾表示,今年全国加分政策鼓励类的全部取消,只保留一些扶持性政策,地方性加分减少63%。

  “全面两孩”或致加分政策取消

  “今年湖北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也被取消。”湖北省招办相关人士说,目前湖北一共有6大项高考加分项目,其中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只有农村独生女考生一项。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5项是全国统一的高考加分项目。

  农村独女加分政策为湖北省唯一地方性加分项目,今年湖北申请继续保留。按照教育部批复要求,农村独女报考省属院校加分分值,将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湖北每年有几千名考生因这一政策而圆大学梦。但随着我国“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及国家层面要求继续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湖北这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面临取消的危险,“目前,辽宁等13个省份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未来逐步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是大势所趋。”武昌实验中学一负责人说。

  湖北公办高中新收费标准2016年春季执行

  湖北省近日公布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201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今年9月,湖北省曾对此进行过公开听证。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

  省物价部门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

  湖北高考人数持续减少 省属高校本科未来5年不扩招

  未来五年,高校本科原则上不再扩招;同时,不管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年度新生报到率和就业率排倒数后五位的,下一年度将被调减本科招生计划。

  湖北省教育厅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普通本科教育以稳定规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主要任务。“除新建本科高校外,其他高校原则上以存量计划安排为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新建本科高校和需要重点支持的学校和专业领域。”

  近年来,高考人数持续减少,高校和招生计划数变化不大;高校质量参差不齐,好学校、好专业供不应求,而普通学校往往是年年招不满。每到大学招生季,都有一些高校出现计划招不满、要多次进行志愿征集等现象。

  《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基本办学条件等,逐校核定学校的办学规模,并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数。“省教育厅将对本科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新生报到率和就业率低的高校(分别按公办和民办排名后五位的高校),下一年度适当调减本科计划。”

  《通知》还明确: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的招生计划,控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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