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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属于谁教学设计

时间: 子文2 初三政治

  财产属于谁教学设计一

  珍惜身边的财产,维护公共财产,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性。

  2.能力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辩证思考的能力和阅读材料进行归纳总结的能力,在现实问题中能够从法律角度思考并寻求解决方案的能力。

  3.知识目标

  通过情景活动,知道财产所有权的含义和内容。

  二、教学重难点

  提升学生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教学策略

  本课采用情景式、案例式、启发式教学,通过学生身边的事例,引导学生进行思考,通过提问、自主探究等方式深化学生对财产所有权的认识;通过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从知识的学习向知识的应用过渡,启发学生将课本知识与日常生活有机结合,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以达成教学目标。

  四、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享用有度】

  第一阶段:购买物品

  提问:1.你想买哪些物品?为什么?

  2.物品在出售前后发生了什么变化?

  总结:可以归纳出对物品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第二阶段:出售物品

  1.如果你是跳蚤市场的摊主,你将如何使用出售物品后所得的钱?

  总结:可以归纳出对物品的收益权(储蓄中的收益是获得孳息)、处分权。

  2.没有出售的物品的命运会如何?

  总结:珍惜曾经陪伴过自己的各种物品,我们也可以将物品赠送他人,让物品延续了自身的价值,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温暖。

  我们对于自己的物品所拥有的权利:

  (1)占有: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2)使用:所有权人根据财产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3)收益:所有权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收益的权利。

  (4)处分: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通常指的是被消费掉(吃掉、用掉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按照所有人的意愿,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转让、赠与等。

  【第二环节:取之有道】

  我们身边的很多物品都是财产。

  提问:1.刚才跳蚤市场的这些财产属于谁呢?家庭中,财产有哪些?又属于谁?

  2.家庭之外还有哪些财产?属于谁?

  总结: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

  追问:公共财产的作用是什么?

  总结:公共财产是为了给公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生活条件,满足我们公共生活的需要。但是,我们身边有些公共财物,因为个别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自由权利”而遭到破坏。(当公共财产遭遇个人“自由”)

  3.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财产?

  总结:有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有人用自己现有资金进行投资获得回报,有人通过制造残次品获得财产,有人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售卖假药,有人借公益慈善之名敛财,有人用自己的发明创造获得利益,有人研究高产作物品种为自己带来巨大收益……

  追问:你更欣赏哪种方式?法律会保护哪种方式?为什么?

  总结:合法财产

  (1)内容: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图书资料……

  (2)归属:全体人或部分人所有──公共;某个人所有──个人。

  (3)方式:合法手段获得。

  财产对每个人都很重要,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有道”的财产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总结:财产所有权就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环节:维护有义】

  提问:既然我们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受所有权,那么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由谁来保护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提问:为什么需要法律来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和公共利益冲突时该如何平衡呢?

  案例:危房改造的困惑

  我们家最近出了一件烦心事。我家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平房里住,已经住了40多年了。平房已经有近百年历史,但是年久失修,雨天屋里也下雨,冬天四处都有风,经常还有一些小动物光临。洗澡上厕所也很麻烦。最近政府说要对我们这里的平房进行拆迁改造,希望既能改变社区脏乱差的面貌,又能给社区增加图书馆等文化设施。但是还没开始拆迁,家里先“闹”起来了。

  奶奶说:我自从嫁到这里,经历了上上下下五代人,你爸爸去世早,我跟老街坊们一辈子的感情多深啊,就连街坊的一花一草我都认识。我不愿意搬。我死也要死在自己家。

  爸爸说:您别这么说不吉利的话,咱这屋不是不好住吗,再说了,拆迁了,我们住到楼房,条件不就改善了吗?

  妈妈说:说得轻巧,看起来是改善了,但是我们这个地界可是二环内啊,迁到那么远,赔偿款得达到我心里的标准才行。

  我默默地想:虽然拆迁后的地方有大游乐场,有大商场,但是我却要跟儿时的小伙伴们分开了……

  提问:该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请提出你的解决方案。

  追问:1.政府进行拆迁改造的目的是什么?

  总结:为了实现社区的进步和精神生活的提升。

  2.家人在拆迁中考虑了什么问题?

  总结:财产对于公民来说不仅意味着生活的保障,还有心灵的自由与安宁。因此,从法律角度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正是对公民自由、安宁的保护。

  我们看到,当公共利益与公民的合法财产发生矛盾时,作为公民来说,要全面发展地看问题,在利益面前能够正确取舍。对于政府来说,做好公共服务是本职工作,在涉及公民合法财产与公共利益的具体问题时,要考虑公民的具体利益诉求,能够保护每个公民的物质和精神利益。

  3.阅读各国宪法中关于维护私人财产权的材料,并回答问题:各国宪法关于私人财产权的规定各有哪些特点?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精神?对公民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哪些直接影响?

  “自由是……在他所属国家相关法律的允许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和授权他个人、行为、拥有物及其所有财产的自由,不受制于其他人的随意性意志……所以说,人赋予共和国的最大、最重要的目的在于……保护其财产权。”──约翰·洛克

  “民主是建筑大厦的拱顶石,而大厦的根基则是法治──准确地说,法治应以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安全作为基石。”──尼尔·弗格森

  财产属于谁教学设计二

  [知识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教师讲授等方式,引导学生认识什么是财产和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含义,懂得什么是财产所有权,理解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当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有依法维权的意识。

  [能力目标]通过系列情境设问和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提高鉴别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认识各种侵权行为表现,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师引导和学生讨论相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财产观念,认识到要采取正当的方式获得财产,尊重他人财产所有权,珍爱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自觉爱护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财产。

  [学情分析]在现代社会,人们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日益重视。法律也加大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力度。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些未成年人采用抢劫、盗窃等手段侵占他人财产,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对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

  也有些未成年人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当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寻求法律保护。有针对性地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通过教育不仅使其了解相关知识,而且能够爱惜国家财产和他人的财产。

  [教学重点]什么是合法财产。这部分知识看似简单,但能够正确理解什么是合法财产,知道个人财产必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并且知道只有合法财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对于培养学生正确的财产观念和财富意识,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世界观非常重要,这也是本课教学的目的之一,所以把合法财产的含义作为本课的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财产所有权及其保护。财产所有权的四个具体权利职能表现,有点抽象。要理解法律为什么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必须弄明白法律到底是怎么保护。很多财产侵权行为恰恰是因为某些人对财产所有权认识不清导致的。这就需要老师从具体到抽象、由浅入深地进行引导分析,突破这个难点。

  [教学策略]多媒体辅助教学;讲授、讨论、案例分析

  [教学过程]

  导入

  师:如同空气和阳光,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必要的财产的保障。什么是财产,我们对财产享有哪些权利?

  教学环节一 认识什么是财产及合法财产

  师:出示照片(学生在教室里活动的照片)你能从中看出哪些财产?

  生答:书包,书包里的东西、课本、钢笔、电子词典、计算器,身上的衣服,口带里的钱、教室的桌椅电脑、投影仪……Q币(虚拟财产)

  师:如果给这些财产归类的话,能看出不同吗?

  生答:这些财产有属于个人的,有属于学校的,后者也叫集体的财产。

  师:除了这些财产,你知道还有哪些财产吗?家庭里、社会上的?

  生答:房屋、汽车、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等。

  师:这些财产从形式上看,有的是看得见的钱财、物资,也有看不见的,也叫无形财产,像著作发明、专利等。(后面第三框讲)

  从归属上说,财产所有人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集体或个人。这种财产的归属性,就是财产所有权。

  师:我国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下面我们就重点谈一下个人财产所有权及其保护。社会上的财产很多,什么样财产可以算是个人财产?

  生答:合法财产。

  师:怎么判断他是合法的呢?

  生答:是否用合法手段取得。

  师:一语中的,点出了问题的关键。财富的取得必须依靠合法的手段,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财产才可以是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有哪些手段?生答。

  师: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取得;通过继承财产取得;通过接受损失赔偿取得;通过接受赠予取得;通过交易取得等等。因此,判断财产所有权是不是你的,首先得看是不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是不是合法财产。只有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财产,才受法律保护。

  相反,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财产,如盗窃、抢劫,贪污受贿,赌博得到的都属于非法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师:我国民法通则专门就合法财产的范围作出规定。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把“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宪法。当时曾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700位市民作了问卷调查, 93%的受访者赞同修宪,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仅有7%的居民表示反对。我国法律除对社会公共财产加以保护外,把私有财产保护也写进宪法是一个很大突破。

  师:思考一下,我国法律为什么专门作出规定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加以保护?提示:从个人、社会、国家等角度谈谈你的看法?生答。

  师:人要生存必须依靠自己,如果是“嗟来之食”“寄人篱下”,人格的独立和个人的尊严便无从谈起。人如何才能解决自己的生存发展问题呢?答案是要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同时,国家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也是让人安心生产,创造财富,以推动社会进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尊重。人要对自己的生存发展负责,所以要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要使自己的私有财产受到他人的侵害;同时,个人也要对他人的生存发展负责,所以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私有财产。

  教学环节二 理解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师:通过刚才的分析,我们明确了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重要性,下面我们继续探讨合法财产所有权问题。假如你现在手里有2000元,你想怎么花?学生自由发言(存着,买喜欢的东西,同学聚会,学炒股,做小本生意……)

  师:从这些想法中归纳一下,什么是财产所有权?我们对财产可以行使哪些权利?生答。

  归纳: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

  所有人指谁?财产的占有者。在这四个权利职能中,占有权是前提,只有合法占有了,才能行使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假设某项财产不属于我,是向别人借的或租的,我能不能使用呢,能靠它收益吗,能处分它吗?能行使使用权、收益权,但没有处分权。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不是你的,你不能随便处分它,否则必然违法。

  教学环节三 分析侵权行为表现,掌握维权方法

  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正是由于对财产所有权认识不清,非法行使财产权利,出现侵权行为,导致很多财产纠纷的产生。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学案课前已发给学生,学生分组讨论)

  案例一:甲出国留学,临行前将自己价值1080元DVD机委托乙保管。乙在甲出国后,擅自将甲的DVD机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己的DVD机被卖给丙,便要求丙返还原物。丙不给,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对其拥有所有权。为此,甲丙二人争执不下,甚至闹上了法院。

  问题:他们三个人争议的焦点是什么?你认为这台DVD机属于谁?学生讨论发言。

  师:这个案例中,涉及财产是合法还是非法占有的问题。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处分甲的机子,是对甲财产所有权的侵犯,甲可以向乙讨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本案中,乙已把机子卖给了丙,如果丙是善意取得,那就享有对该机的占有权,乙应通过合理补偿弥补甲的损失。

  关于善意取得,我国《物权法》第一百〇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2008年12月,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个纸箱,没有打开就放在卫生间里,并告诉了工友,里面可能是电瓶,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直到中午下班后,一直没人认领。工友马某和曹某就到洗手间打开纸箱,发现里面是一包包的黄金首饰。曹某告诉梁丽,纸箱内装的可能是黄金首饰。梁丽不相信,从纸箱拿出一件首饰,让另一同事拿到黄金首饰店询问。同事回来告诉梁丽,这首饰和首饰店里所卖的黄金首饰是一样的。梁丽以为同事是和自己开玩笑,中午下班后就把小纸箱带回自己家中。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纸箱内是价值超300万元的足金首饰。警方以涉嫌盗窃罪立案,梁丽被称为“许霆第二”。捡了300万的清洁工该不该判刑?围绕这个问题,专家学者、网友展开了热议。

  问题:捡到的财物属于谁?如果有人把捡到的钱财捐赠给他人,比如贫困山区或者需要帮助的人,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学生讨论发言。

  师: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公民个人没有权利支配拾来的钱款,也没有权利擅自捐赠出去。如果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捐出,属于越权支配,在失主追讨这笔钱时,理应承担返还义务。受赠部门因为收到的捐款,钱的来源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返还义务。将他人财产捐赠出去,也是对财产的一种非法处分。

  案例三:宁芳与王强是夫妻关系。一日因怄气一时想不开,王强趁妻子宁芳外出,点火烧了家中的窗帘、床单等物品后锁门离开。随着大火蔓延,房内许多东西被毁。同幢大楼的其余住户发现火情后,一边迅速报警,一边立即撤离了大楼。由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大火很快被扑灭,未造成任何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但法院最终以放火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3年。

  王强很不服气,我烧自家的房子也犯法吗?

  刑法第114条之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认同王某的说法吗?说说理由。学生讨论发言。

  师:从法律角度看,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但处分权的行使不得以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烧自己财物,属于行使财产处分权,不构成放火罪。但是,如果烧自己的财物,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虽然王某烧的是自己的房屋,但是已引起火灾,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即属于危及公共安全。宁某和王某的家是整个大楼的一部分,王某在放火烧自己房子后锁门离开,应该明知不扑救或扑救不及时,必然危及整栋大楼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他并不希望发生该后果,但他的行为足以证明,他对该后果的发生持放任的心理状态,即是有间接故意。

  应当说明的是,放火罪的构成并不以是否造成实际后果来界定,而仅将其作为量刑的参考。即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即便最终没有造成他人损失,也构成犯罪。故王某必须受到刑事追究。

  还有像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在承担刑事责任时,附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依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师:结合刚才的讨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的几种主要表现是:非法占有、非法使用收益、非法处分等。

  现实生活中,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很多,如继承、房屋、婚姻、赡养、子女抚养以及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等。例如:享誉全球的著名画家陈逸飞2005年胃出血逝世,留下达1亿元家产,其前妻及家人为遗产打起了官司。当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请求确认所有权

  面对财产被损毁──请求恢复原状

  被他人占有拒不返还──请求返还原物

  对不可恢复财产──请求赔偿损失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承担民事责任方式还有: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有期、无期、死刑。运用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教学环节四 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意义

  师:通过以上几个事例,我们一起学习了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及其保护。那么法律为什么对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做出保护,其意义是什么?

  战国时代的管仲说过:“律者,所以定分之争也。”这就是说,明确财产的归属是很重要的。

  商鞅也举例说,一只兔子在野地里奔跑,大家都会追逐这只兔子,连尧舜这样的圣人也不例外;但在市场上,有人卖兔子,大家为什么都不去抢呢?就是因为名分已定,兔子归属已定。以名分即所有权确定物之归属,以明人已之分界,可达防止社会纷争的目的。

  中外国家的法律都很重视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案例:英国流浪汉栖身空地21年变成百万富翁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71岁的哈洛斯自1986年就位于伦敦市北郊的Hampstead Heath地区搭建了一个窝棚,作为栖身之处。该地区的周边风景如画,因而也吸引了许多上流社会人士在此置地。

  自2005年3月,一名建筑发展商试图将哈洛斯赶出他的临时住所,要在该地段建造豪华公寓。不过,哈洛斯坚持不搬,并同发展商打了两年官司,他征询了律师的意见后,确定他在那片土地住了21年而无人提出异议,实际上已算是拥有那片土地。最终法官裁决他获得土地拥有权。

  根据英国《2002年土地登记法》,一个人只要和平、公开、排他的占有土地12年,而且无人提出异议,就可以成为土地的所有者。

  师小结:财物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本,对于既有财富,我国法律尊重每一个人对自己财富所享有的自由,也希望每一个人能珍视财富,善待财富。而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财富,才是最可靠、最踏实的财富,是享有幸福生活的基础。因此,法律鼓励人们创造财富,创造生活,培养健康的生活态度。

  鸟翼上系上了黄金,鸟就飞不起来了──泰戈尔

  财富不应当是生命的目的,它只是生活的工具──比才

  节约与勤勉是人类两个名医──卢梭


  看了“财产属于谁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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