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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3篇

时间: 谢桦2 学习计划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精神,落实医改中提出的“政府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及大纲》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余市20XX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一)掌握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有关要求,规范抗菌药物、激素的使用办法,纠正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行为,培养临床合理用药习惯,同时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20XX]45号)的要求,规范乡村医生的从业行为。

  (二)了解和掌握重性精神病防治相关知识。

  (三)提高乡村医生参加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应试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市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形式及学时安排

  乡村医生培训为三个项目12项内容(详见下表)。培训总学时为80学时,分为集中培训和临床培训两种形式,集中培训72学时采取理论授课或视频学习,临床培训8学时。实践技能项目由县级培训基地分批组织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

  注:合理用药、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按照厅农卫处印发《20XX年江西省乡村医生重点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四、培训考试考核与登记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参照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对象每年参加在岗教育培训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为25学分。完成培训80学时并考试合格者,授予25学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培训的内容、形式、学时、考试成绩,培训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作为其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且,根据《江西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赣卫农卫发[20XX]5号)文件精神,培训情况作为乡村医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依据。

  五、培训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乡村医生培训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培训基地的管理,负责乡医培训集中授课、安排实践技能和考试考核工作。

  新余市20XX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大纲

  一、合理用药:(40学时)

  (一)总论:(8学时)

  1.掌握常用抗生素、激素、解热止痛药物、中成药的合理使用知识。

  2.熟悉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的相关基础知识。

  3.熟悉药物不良反应类型及监测上报系统流程。

  4.了解注射剂、特殊剂型药物安全使用知识。

  5.了解常见不合理用药现象。

  6.掌握村卫生室人员的从业规范。

  (二)内科合理用药(20学时)

  1.掌握内科疾病、神经内科疾病、急性中毒、急诊急救用药、急性传染病等各个系统疾病用药的药物的分类、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处理。

  2.熟悉内科疾病、神经内科疾病、急性中毒、急诊急救用药、急性传染病等各种疾病常见的不合理用药的表现及后果,各个系统疾病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三)儿科合理用药(4学时)

  1.掌握为达到儿童常见疾病初级诊治而涉及到的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2.熟悉儿童各个系统疾病常用药物的用法、剂量,熟悉药物作用和副作用,了解其作用机制、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了解儿童病情变化时药物加减量、换药、停药的指征。

  3.了解儿童药物代谢特点和剂量换算原则。

  (四)外科合理用药(4学时)

  1.掌握各种类型外伤的用药原则和方法。

  2.熟悉常见外科感染(浅表感染、深部感染)的用药原则和方法;掌握常见外科特殊感染的用药原则和方法;掌握外科围手术期抗生素的的使用原则和方法。

  3.了解各种营养制剂、特殊疾病用药的使用指征和方法。

  (五)妇产科和合理用药(4学时)

  1.熟悉妊娠期、哺乳期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和药物治疗总体原则;熟悉孕妇用药分级,妊娠期及哺乳期禁用和慎用的药物。

  2.掌握妊娠期常见疾病常用药物的用法、剂量,熟悉药物作用和副作用,了解其作用机制、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3.掌握妇科感染性疾病、避孕与终止妊娠等常用药物是用法、剂量,熟悉药物作用和副作用,了解其作用机制、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二、重性精神病防治(4学时)

  (一)熟悉农村精神病患者防治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2学时)

  (二)掌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2学时)

  三、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复习(36学时)

  (一)全科医学知识(2学时)

  1.掌握全科医学概念

  2.掌握全科医学原则与方法

  (二)医学人文(2学时)

  1.熟悉医学伦理

  2.熟悉农村卫生中常见的行为与心理问题

  3.掌握农村卫生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三)基本公共卫生(8学时)

  1.掌握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2.熟悉基层常用卫生统计学知识

  3.掌握常用流行病学方法

  4.熟悉农村居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

  5.掌握疾病预防与控制

  6.熟悉农村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食品安全

  7.熟悉妇幼保健内容

  (四)基本医疗(16学时)

  1.熟悉和掌握农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

  2.熟悉和掌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按系统)和转诊

  3.熟悉常见危重症的识别与处理

  (五)实践技能(8学时)

  1.常见症状的鉴别能力

  2.体格检查能力

  3.辅助检查判断能力

  4.医疗文书书写能力

  5.基本医疗操作能力

  6.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能力

  7.急诊急救和转诊能力

  8.慢性病管理与健康宣教能力

  9.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

  10.人文精神及沟通交流能力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我镇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保证培训的质量与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我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及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28名。

  三、培训内容

  20XX年培训内容为:小儿发热、小儿腹泻、小儿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结核、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病毒性肝炎、消化道出血、贫血、肾炎、尿路感染等常见疾病。

  四、组织管理

  卫生院负责制定乡村医生年度在岗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镇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并实施本辖区在岗乡村医生年度培训。

  五、考试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由卫生院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范文三

  一、培训目标

  根据《中共湖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鄂发〔20XX〕29号)和《秭归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XX年,我县为每一个村卫生室培养一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骨干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不低于三个月,使其基本掌握医疗卫生专业中专毕业生应了解的医疗卫生知识,其中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7天以上;每一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在职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一个月,使其具备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二、工作职责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二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定期开展培训服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点是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师资队伍,每季度开办一次巡回培训班,每次5-—7天。

  讲师团人员构成如下:县人民医院10人(专业要求:内科2人,外科2人,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检验科、护理各1人),县疾控中心5人,县二医院6人(专业要求:内科、外科、儿科、护理各1人,中医科2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人。上述单位在4月底以前上报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局医政股统一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

  2、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安排3—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乡镇培训领导小组,由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定期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乡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县级培训班培训;组织本乡镇乡村医生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

  3、村卫生室:组织本室在职乡村医生按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每个村卫生室确定一名50岁以下,业务技术能力强,医德好的骨干乡村医生重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方式

  1、内容:以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材为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可以自编培训教材。要求培训期结束时,骨干乡村医生基本达到中专学历水平,其他在职乡村医生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掌握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2、时间:骨干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三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一般在职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一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一个月。

  3、培训方式:县级讲师团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乡镇师资队伍,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培训班,到一至两个乡镇开展培训,每次5—7天;乡镇每月组织一次培训班,对乡村医生开展轮训,每次2—3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县卫生局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送乡村医生参加省、市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

  四、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时,各卫生室按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并据实提供交通费;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培训时,免费为参训乡村医生提供教材、场地和安排住宿,乡镇卫生院要免费安排好县巡回培训班教师的食宿;县级各医疗卫生单对讲师团成员提供相应经费保障,不能因为参加讲师团而降低待遇。县卫生局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乡村医生培训经费做到应拨尽拨。

  2、严格考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目标考核。从2010年起,县卫生局将把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作为医政工作的一个重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将其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对象加强管理和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对参训对象做好考勤记录,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必须补训;严格工作纪律,培训期间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尊重培训教师;严格目标考核,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如期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达到预期的目标,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试及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3、奖惩措施

  奖励:培训期结束,县卫生局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

  惩处: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执业证书或其他处罚;没有达到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6个月内进行补训和考核。

  4、工作要求:

  乡村医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卫生队伍,是捍卫我县三十多万农民身心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是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具体措施。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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