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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优秀叙事散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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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读一些情韵俱佳散文传世之作,让错落有致的绝妙文辞流泻于心怀,今天学习啦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高考优秀叙事散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帮助!

  高考优秀叙事散文:

农具的眼睛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高考优秀叙事散文: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目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美国、尼日利亚、爱尔兰、新西兰、肯尼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八位作家,聚集香港,进行文学交流和写作,这一期的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为了配合这个主题,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贡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去凤凰山以及湿地公园等。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高考优秀叙事散文:

缺憾也是一种完美

  一个人是不能选择出生的时间和环境的。偶然地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既然降生了,就成了一个事实,你不能说这是完美的,也不能说那是有缺憾的。因为,有时候缺憾也是一种完美。

  一个人出生的地方,我们称之为“家乡”。家乡,顾名思义,就是既有家的温暖,又有乡村的质朴的地方。我觉得这是一个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的词语,带着四季分明的季候特点。在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的心目中,家乡一般都是完美的,因为那里有宁静的自然环境、淳朴的乡亲、疼爱自己的父母和亲人,这些都为我的成长营造了温馨的港湾。随着年龄的增长,家乡的缺憾越来越多地进入我的心灵中,在少年将要结束的某一天,我产生了离开家乡到外面闯一闯的愿望;

  家乡的闭塞和落后也许是一种缺憾,因而,少年的我立下了努力学习考上大学以改变命运的理想,几年的寒窗苦读,十几年的辗转漂泊,似乎已经达到了我当初确立的人生目标。可是,现在,每年暑假,回老家住上一段成了我最大的愿望。暑假还未到来,我的心就已经飞回了老家。那泥土的小园里,瓜果菜蔬。新鲜翠嫩,用水井中的泉水一洗,然后,在妈妈的一阵忙碌里,凉拌热炒,丰盛的农家菜就端上一桌子。我最爱吃妈妈做的一道叫“乱炖”的汤菜。米饭捞毕,将土豆、豆角、茄子洗净,放在米汤中一起炖煮,出锅时新鲜爽滑,有一种温厚的质感。要注意,米饭最好是一半大米一半小米的二米饭,所谓“捞”,就是将在大锅(只有农村才有)中煮得九分熟的米饭用笊篱捞出来,放到瓦盆(农村用泥烧制的)中,在炭火上温烤,蒸熟,这样的米饭才有“肉透”的感觉。用米汤炖菜,拒绝用大油大肉,如果有腊肉放上几片,味道更鲜美。

  自从工作进城后,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吃母亲做的乱炖了。望着我现在家中的厨房,现代化的电器和时髦的餐具一应俱全,我却面对所谓的“美味佳肴”没有兴趣。一种缺憾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样的厨房无法做出老家那样的米饭、那样的乱炖,而且谁烧菜的手艺也比不上我妈妈的厨艺。我是为了追求一种完美的生活才离开家乡的,而现在,我却要回到老家去寻找完美,世界究竟怎么了?人真是一种奇妙的动物啊!

  我的儿子降生在城市里,他从小就没有家乡的概念。当我向他提起老家时,他的双眼一片茫然。我知道,他的心目中只有高楼大厦和豪华的居室,只有社区和旅行的列车。和我的双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迈向家乡的方向相反,他的双脚已经长出了翅膀飞翔在天空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发现,我童年少年青年时代一直追求的富足今天却成了我儿子的一种缺憾,而我已经摆脱了的贫困却是今天我儿子应该寻找的一种完美。贫穷让我成就了精神的完美,而富足安逸则成就了儿子的缺憾。记得小时候,为了买一双球鞋,我要到山上刨一个暑假的药材,晒干,再到六里路以外的供销社去卖。整整一个暑假,我沉浸在等待新球鞋穿在脚上的幸福之中。因而,每天在毒花花的太阳下挥汗如雨,我还觉得世界如此甘美。记得从供销社卖药实鞋回来,天全黑下来了,可月光很亮,我和同村的小伙伴是唱着歌回家的。那一晚的皎洁月光一直照耀在我心里。现在我的儿子可以毫不费力地从我的手中得到一双双价格不菲的球鞋,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许我儿子的童年少年中还会装下其他形式的“月光”,但我固执地相信,那种质朴中带着贫寒的经历和感受,是一个人童年少年心灵里最美的月光,因为它可以转化成未来人生中的盐,成为钙,竖立起脊柱,要不然先贤孟子怎么这样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和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谈论这个深奥的话题,他更是一脸茫然。儿子还小,他当然还不知道做爸爸的在思考“缺憾和完美”时的良苦用心。不过有一天,他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您说,如果维纳斯是活人,那么,没了双臂,还是美丽的吗?”我一时语塞,我还真没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后来我告诉他,活人的维纳斯失去双臂是丑的,因为她会让人马上想到残废。活人失去双臂。无法让人进入无穷的审美想象空间,是因为观赏者和观赏对象距离太近造成了审美障碍;而艺术品的维纳斯就不同了,失去了双臂,恰恰唤起了观赏者的无限想象力,因为观赏者不会将一个雕像看成是自己的妻子或姐妹。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许多所谓的缺憾如穷困来给少年青年的你一份精神的拓展空间的,这样的人长大以后,才具有面对复杂世界的志气和勇气。我知道,儿子现在不会知道这个道理。不知儿子何时才能长大,那时候,我再给他讲一讲“缺憾也是一种完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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